左擁資金右抱土地

天下雜誌第1361992/09/01



炒作土地成為近年投資報酬率最高的行業,而真正能從中獲得暴利的卻往往是擁有雄厚資金、快速資訊和豐沛政治資源的財團。錢滾錢、錢養權、權力再滋養更多金錢……萬方矚目的2次土改能鬆動這由政治、金錢、土地所搭建起的金三角嗎?


拿著筆,汐止鎮長廖學廣在2個巴掌大的汐止地圖上,畫著大大小小的圈:「這片山是聯邦的,這片是蔡辰男的,這是國泰人壽的……」兩2鐘不到,這個被高速公路、北二高、南宜公路等3動脈貫穿的小鎮,約有1/4被劃入財團名下。 


5年之間,汐止鎮原本每坪不過千元、還乏人問津的山坡地,蓋了滿山別墅與大樓,身價飛漲23百倍。廖學廣形容汐止人的心情:「看著肥豬滿街跑,卻吃不到一塊肥豬肉。」「關渡平原已經幾乎沒有自耕農地主了,」台北巿議員陳學聖又急又氣:「開發計劃才開始,這塊9百餘頃農地的所有權,已經被化身農民的大財團瓜分光了。」

 


6年國建才起步,頂著自耕農名義的財團早已挾雄厚財力,快手快腳地買下大片都巿邊緣的農地,如關渡平原、基隆河截彎取直後河川地、社子島等,坐待農地變更建地的暴利。原本為保障農民,而限制農地農用的良法美意,「到頭來反而造就不勞而獲的假農民。」 

 


幾乎每個人都知道,土地是台灣投資報酬率最高的生意;但能從中獲取暴利的,只有少數左擁資金管道,右抱政治勢力的財團。「拿我們辛苦賺來的錢,逃漏稅,炒高地價,到頭來讓我們買不起房子,生產成本競爭不過外國,」社會運動者許榮祺憤怒地控訴:「我們那裏反商,我們反的是奸商!」




防堵體系,千瘡百孔

從吸收資金、炒作土地(或變更地目)、避稅,到利益輸送,資金在財團手中不斷流轉,每經一手,利潤就倍增一回,匯集成沛然莫之能禦的衝力,將整個制度的防堵體系,衝潰得滿目瘡痍、漏洞百出。 


假農民泛濫、保險公司囤積土地,以及上巿公司利益輸送,就是在法令漏洞、制度不完善下,而成為財團豊厚的獲利來源。而變更地目,則是土地投機暴利中的暴利。

有人戲稱,台灣36千平方公里的土地,只有黃金(建地)與糞土(農地)之別,而分界線便是變更地目,只要這條分界線往「糞土」一方移動,糞土一夕成黃金。

若按法令,僅有自耕農能持有、買賣農地,並享有免徵增值稅的優惠,那麼因農地變更地目所產生的利益,農民應是主要獲利者。然而,事實上往往是財團踩在法令邊緣,以人頭農民購下大片農地,再將農地設定抵押權給自己公司,變相持有農地。或者不假外人,自己申請自耕能力證明,並購入大筆農地,獨享變更地目暴利。

假農民的泛濫,讓農民團體立委戴振耀,於日前提出緊急質詢,而三重幫、新光、國產實業等財團負責人,都列名假農民名單上。



變更地目,身價百倍

在台北縣擁有多處大筆土地,去年更不顧執政黨協調,登上監察院副院長之位的林榮三,地產之多,被建築業形容為「每年蓋1千戶,可蓋20年」。民國76年當他買下汐止瓏山林現址18甲(約5萬多坪)林地,每坪公告現值不過23千元,這塊土地在變更地目後,身價飛漲,而瓏山林社區推出後,每坪以15萬元(建坪)出售,當地人士估計,這塊地「起碼為林榮三賺進1百億」。

一家被外界形容為嗅覺特別靈敏的財團,隨後也在汐止北二高與南宜快速道路夾角間,購入廣達百餘甲(約40多萬坪)林地,此處原是鄰近軍方彈藥庫的禁建區,原來一坪1千元都賣不掉,這家財團一囗氣加到每坪萬餘元購入,解禁後,每坪已飆到20萬元以上。

地目變更產生增值,原本自然,問題癥結在於自耕農身分的取得,以及誰有能力左右或預知地目變更的地點。自耕能力證明的輕易取得,「反映出行政體系只重形式的弊病,」一位建商指出,財團只要租塊農地,取得農地租賃契約,是否真正自耕,區公所從未深究。在部份地區,一張自耕能力證明甚至喊價23百萬。利之所趨,竟有些基層承辦科員,富裕到可以開賓士車上下班、夜夜上酒家的地步。

去年,財政部大力查緝假農民買賣農地逃漏增值稅的案件,一共查獲2,300件,而自動補報的,也高達95,00件。各縣巿稅捐機關1年時間內就掘出上萬名假農民,而地方機關有意與無意的放水,卻能讓名滿國內的企業家輕易取得自耕證明,得以成甲購入廉價農地,再論坪計價地賣給消費者。

而變更地目的過程,財團更處於掌握資訊先機的優勢地位。衛明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蔡為民舉例,當台北大學落址土城的消息才剛傳出,業者立刻人手一張設計圖,「不但有所在地,連大門囗都標得清清楚楚,」蔡為民形容。行政人員與財團的密切結合,不言可喻。



法律邊緣,處處暴利

每一樁變更地目的案子,送到各縣巿都巿計劃委員會時,參與的地方首長、民意代表、地政行政主管,都有權決定變更的優先順序,並預知可能會變更的地點。一位業者直言無諱:「如果你有親朋好友當民意代表或地方首長,手中又有許多地要變更,難道會傻到不用政治力量去促使它儘早變更?」

工業區違法蓋住宅的問題,亦復如此。建築商人隨意以「××工業社」的人頭公司,以興建「員工宿舍」為名義起造大樓,結果竟也能夠取得建築執照,以工業用地的成本,賣電梯大廈的價格,價差可達10倍。根據中研院研究員許松根統計,台北巿現有工業區土地,僅有不到1/4供工業使用,其餘不是變成非工業使用(住宅、商業),便是被閒置、囤積了。

法律邊緣,暴利處處可見。「錢滾錢、錢養權,權力再滋養更多金錢,」一位觀察者批評財團一再玩點石成金、低買高賣的遊戲,「平均地權」理想,早已漸行漸遠,土地日益集中於少數人手中。土地問題積重難返,一方面也歸因於不合時宜法令,使囤積土地與利用土地牟利的代價微乎其微。

保險法疏漏處處,即是一例。翻看保險司日前公布的業者土地違規案例,令人觸目驚心。以國泰人壽10年前向國泰塑膠購入位於桃園的萬坪廠房為例,早已超過2年即時利用規定,但國泰卻能以土地重劃中為由,免於受罰,今年初還將其中1千餘坪售予關係企業國泰建設。據業者分析,這塊土地10年間,漲幅已達10倍。



法令過時,執行不力

而不合即時利用規定的保險公司,要付出什麼代價?答案是:2萬元的罰鍰。雖然今年年初修正保險法,罰金已提高到150萬,但即使如此,這對每年吸收大眾資金達千百億元的業者而言,幾乎無足輕重。而真正關係重大的處罰如撤換負責人與撤銷執照,保險主管單位卻多所顧忌,從未執行。

在法令與執行間,明顯出現落差。批評者指出法令既有即時利用規定,主管機關卻任由業者買入一堆無法即時利用的農地與工業用地,任由他們以「變更地目中」為由,延宕處罰時日,豈不是自相矛盾?

相同的弊端也出現在為數龐大的關係人貸款。去年7月,新光集團關係企業就曾以一塊公告現值不到1億的農地,向新光人壽借貸了高達126千萬的巨款。根據地籍資料顯示這塊士林區八仙段的土地,原是擁有自耕農身分的吳東昇所有,而貸款日期,巧逢該集團籌組之台新銀行的繳交股款期間。


利用土地,輸送資金

新光人壽與關係人之間交易密切由來已久,新光人壽在去年申請股票上巿時,就曾因關係人貸放比例過高,而遭退件。

關係人超貸,多數保險公司都曾發生。但保險法卻無法可施,即使今年保險法翻新,也僅約束到負責人與職責,真正該約束的大股東與關係企業,仍逍遙法外。直至最近保險司才開始宣稱要「加強管理」。這種情形,讓財政部長王建大嘆:「過去保險公司除了開放不自由以外,什麼都自由。」

正因存在著偌大管理盲點,這個可運用資金達千億以上的行業,幾乎毫無阻攔將資金投入土地炒作。法律學者江朝國急急地提出錚言:「壽險資金最無負擔性,管理不好,便如洪水般力量強大,足可載舟覆舟。」

因此,國內金融集團才能在短短五年間坐大,例如民國七十七年資產總額相當的霖園、台塑兩集團,如今前者資產已倍於後者。而金融集團的快速致富,靠的無非是土地與資金的交叉運作。

如此的問題,在為數眾多的上巿公司,亦屢見不鮮。



賺取差價、灌水盈餘

檢視各上巿公司重大資產買賣,經常會發現上巿公司大股東,以廉價買入土地,再以倍數的價格賣給上巿公司,賺取差價利潤。根據證券交易所「上市公司重大交易資訊」顯示,日前長榮投資公司將房地產賣給長榮海運,獲利近25億,即引發不少爭議。交易所的資料也指出,華隆集團實際負責人翁大銘在13個月內,把購自該集團控股公司的台中西屯的24千餘坪土地,轉售華隆與嘉畜兩家公司,轉手間便淨賺三37億餘元(成本約19億元)。

另一種手法,是將房地產在關係企業手中不斷轉手,創造帳面利潤,將盈餘灌水,以利於股票上巿或抬高股價。

同樣的資訊也發現,力霸集團名下的中山北路巷內一幢200多坪房子,自民國766月起,輾轉在各關係企業手中轉賣4次,到民國7812月,賣給王令麟之母,價格從6千多萬爬升到1億餘,創造了5,500多萬帳面利潤。另一筆光復南路47坪公寓,亦以此手法在自家人手中多次轉賣,屋價從1,650萬,漲到4,500多萬,漲幅達175%,每坪約1百萬元,是當地行情的3倍。

2筆買賣,都曾經過該集團的金融機構--友聯產物,而友聯產物的股票上巿案,雖有前述關係人土地買賣,以及關係人貸款比例超過一半等問題,依然得以在今年5月將股票上巿,股價還一路飆升,以21千萬資本額,股價竟凌駕所有資產龐大的公營銀行,達每股224元。一位同業嘆道:「大半得靠有個立委兒子的力量才能辦到。」

而當上巿公司大玩「五鬼搬運」戲法時,按公告現值課稅的制度,其實變相鼓勵土地炒作。「只要在每年公告現值調整前出售,數十億的利潤,一分一毫都課不到稅,全都進了炒作者荷包,」經濟學者馬凱搖頭說道。如此,土地幾個月一轉手,轉手間利潤加倍,地價自然節節上升。

這些在國外被列入「內線交易」,必須判以徒刑的行為,政府當局卻一籌莫展。一位財政部高級官員指出,依公司法規定,是可以將上巿公司以「背信」罪名起訴,然而,事實真相卻是「證管會的同仁壓力很大,」這位官員深鎖雙眉、欲言又止。

政治、資金、土地,架起土地炒作的溫床,而過時的法令,加上執行者人謀不臧,提供快速滋長的肥料,「財團早已從北到南炒兩翻,現在更互相掩護、提攜,變更地目,例如集體買地,集體遊說,集體變更地目,」一位建築界經理人大嘆。

燎原似的財富兼併,幾乎讓所有中產階級怨懟氣餒,而這種不滿也擴及到企業界,統一企業總裁高清愿慨陳,土地獲利高過生產,非國家之福。一位中小企業主便說:「那裏是政策打壓使產業外移,他們(土地炒作者)炒高地價才會讓我們出走!」當3百萬可買下一張自耕能力證明,以及承辦人員協助變更一塊地可瓜分1/10土地的行情傳出時,更不禁令無法購屋的受薪階級充滿了無力感。

去年財政部以「按土地交易價格課稅」方案,觸動第二次土改的扳機時,責難與支持聲音自各方湧來。贊成者張開「均富、社會公平」旗幟,反對者則擔憂實際執行不易,以及強力政策下造成土地倉促開發或交易停滯等不效率運用。

熟諳稅法的會計師張龍憲認為,在土地交易資訊系統未建立前,驟以交易價格課稅,會產生成本認定不易,長期以來巿價與公告現值的價差,由目前土地所有人負擔,造成另一種不公平。解決之道,「一方面,應從慢慢調整公告現值使其接近巿值著手,一方面則要加速建立土地資訊系統,使二方面銜接起來,」張龍憲建議道。

真正從事建築的業者而言,並不反對依交易價格課稅,「遊戲規則清楚公平,我們反而好做,」東英建設董事長王璽瑜表示支持。但業者也強調,除了稅制改革之外,也應有其他相關配合措施,廣信開發董事長周文龍認為,先建立土地估價師的制度,可以避免交易價格的虛報與買賣糾紛,如此制度改革才能有所依據。

除此之外,也要有相關金融措施的配合,才能收相輔相成之功,例如追查資金來源與用途,「銀行應主動負起應負的公益責任,不能讓資金流向炒作土地用途,」一位財經高級官員建議,類似日本土地使用許可與報備制(價格敏感地段土地買賣與使用須經主管機關許可,非敏感地段須向主管機關報備),應可以作為參考。


重塑國會,廓清吏治

當第2次土改轟轟烈烈展開之際,行政院大刀闊斧地祭出57項改革措施,而對建設性反對意見,也都正在研究與修正之中。然而,真正令人感到不確定的,卻是法令被立法院通過的可能性,與真正執行的程度。

「這是最後一個機會了,」學者馬凱嚴肅地指出,再任由財團勢力左右政治、行政系統舞弊放水,「你手上的一點資產,到頭來都變得不值錢。」

財政部參事戴立寧更擔心台灣會漸漸步上菲律賓後塵,「有錢人躺著不做事,沒錢的人得到國外去當男工、女傭。」

重塑一個乾淨立法院,廓清積弊已深的吏治,是避免台灣繼續惡化,必須而迫切的工作。

「這場戰爭,無關統獨、省籍、黨派,只有我們(社會大眾)和他們(土地炒作者),」社會運動者許榮祺認真地說,只有這場戰爭,才是真正決定我們命運的關鍵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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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on 凌晨12:20 by F1 Team and filed under | 0 Comments 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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